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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硒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征集公告

  • 2020-04-10
  • 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
  •   为更好展示世界硒都魅力,充分发挥恩施州硒资源优独特势,加快推进恩施州硒产业品牌体系建设,深入挖掘恩施州硒资源独特价值,提升恩施州硒产品美誉、社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推动恩施硒产业高质量发展。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恩施州硒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Logo标识。


      一、征集内容
      恩施州硒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Logo标识。


      二、征集时间
      2020年4月10日-5月31日(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三、征集要求
      (一)品牌名称和Logo标识要体现“恩施”地域和“硒”资源特色,要求构思巧妙,图文结合完美、有机统一、推广性强。
      (二)品牌名称和Logo标识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商标法》中商标注册的相关要求。


      四、征集方式
      征集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递,邮箱:272045229@qq.com
      地址: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对外合作科(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17室)
      联系人:李新华

      联系方式:0718-8262838


      五、评选方式
      征集方邀请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审,择优评出优胜作品。评审结果通过世界硒都硒谷网网站、世界硒都硒谷号公众号等媒体适时公布。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10000元(由征集方提供现金5000元、价值5000元硒产品)
      二等奖1名:2000元(由征集方提供现金1000元、价值1000元硒产品)
      三等奖1名:1000元(由征集方提供现金500元、价值500元硒产品)
      优秀奖5名:500元(由征集方提供现金200元、价值300元硒产品)


      七、征集须知
      (一)每个应征主体应征的作品(品牌名称及Logo)设计稿件不得超过2件,设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除奖金外,征集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应征方在收到投稿作品评选结果前不得将投稿作品另行使用。
      (二)应征稿件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设计图案电子版应包含两套:第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等原始工程文件。提交稿件时,须附《恩施州硒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征集报名表》和承诺书(详见附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未曾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应征方保证设计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因征集方使用该作品导致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的,应征方对此承担所有责任,征集方因此受到损失的由应征方承担
      (四)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品牌名称及Logo)的商标权、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翻译权、改编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等)自征集方评选成为获奖作品后均归征集方独家享有,应征主体不再享有该作品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应征方不得进行二次使用或者出售,否则应对征集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征集方综合专家意见,获奖作品如需修改,应征主体应配合征集方的要求进行修改。
      (五)获奖者在接到征集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到征集方通知地点签订书面协议并领取奖品奖金。逾期未按照要求签订书面协议视为放弃领取奖品、奖金。应征方向征集方发送作品即视为认可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六)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
    2020年4月9日